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征途中,有一种力量如同秋日里的枫叶,红遍基层,温暖人心,那就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展。近年来,高柳司法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以吹法治之“枫”,搭基层之桥为目标,积极探索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新路径,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能。
吹法治之“枫”
根植基层沃土
高柳司法所深刻认识到,法治的力量源自于基层,服务于基层。为此,他们将“枫桥经验”的精髓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接地气、有实效的法治举措。通过设立“法治宣传角”、开展“法治知识讲座”、举办“农村法治大集”等活动,将法律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到田间地头、村头巷尾,让法治之花在基层沃土上绚丽绽放。同时,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打造了一批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法治服务。
化解矛盾纠纷
搭建基层之桥
在枫桥式司法所的建设中,高柳司法所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高柳司法所专门建立“高·枫亮节”工作室(“高”代表高柳司法所,“枫”代表高柳司法所对枫桥经验的致敬和传承),通过引入专业力量参与调解,如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等,为矛盾双方提供更加专业、贴心的服务。同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帮教特殊人群
筑牢安全防线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高柳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帮教并重”的原则,创新帮教管理模式。他们通过建立个性化帮教方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心理疏导和就业指导等措施,帮助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特殊人群提供更加全面、周到的帮扶服务。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促进了特殊人群的顺利回归,也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推动横向联合
提高普法广度
为提高普法广度,高柳司法所打破地域限制、部门限制,联合市烟草专卖局第三基层服务站建立“海岱·微光”法律服务诊所,搭建业务融合开展平台,充分利用烟草专卖销售网络终端,结合基层司法行政普法宣传、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末梢延伸。以“海岱·微光”法律服务诊所为平台,整合司法所、烟草基层服务站、法律服务所资源,充分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力量持续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提高经营业户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2月,市烟草专卖局第三基层服务站也被省司法厅评为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高柳司法所正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搭建起一座座连接基层、服务群众的法治之桥。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将继续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更多基层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