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推进青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青州市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标准化、规范化的信用承诺书,推动23家行业牵头部门和12个镇街以及经济开发区、王母宫发展区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管理和服务活动中大胆探索,切实降低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监管风险防控能力、监管效率和服务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并依法将市场主体承诺状况向社会公开,有效推动了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