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33756412801708032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青州市2022年度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内容概述: 青州市2022年度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索 引 号:

1633756412801708032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青州市2022年度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内容概述:

青州市2022年度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青州市2022年度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日期:2023-03-09

按照《青州市2022年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现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1.体检集合时间313星期一上午6:30

2.体检集合地点青州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前广场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须空腹(不能吃早饭、喝水等),体检前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生注意: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携带相关检查报告),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体类衣物及长筒靴。

5.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标记后交由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或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费用400元,请考生自备现金。请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规定地点集合。除特殊情况经招录单位同意外,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7.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不允许考生家长跟随体检车辆,请各位考生转达好

、其他事项

根据《青州市2022年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违反体检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请于310日下午5:00前主动青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小组(电话:0536-3235037)联系,并将个人书面放弃声明(手写签字)与本人身份证正面放在一起拍照,照片发送至邮箱qzssqb@wf.shandong.cn

 

咨询电话:0536-3235037

    

 

                           青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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