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738767024177893376 分  类: 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内容概述: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索 引 号:

1738767024177893376

分      类:

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内容概述: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日期:2023-12-01

部门 教育部门
项目名称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资金管理方式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执收部门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等
征收对象 高等学校学生等
征收标准 1.高职:文法财经类每生每学年4800元,理工农医类5000元,艺术类7000元。 2.本专科::每生每学年4000-8000元。 3.双一流建设高校可在规定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5%左右,省属博士授予权高校、优质特色高校可在规定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左右,国家级示范类、骨干类高职院校可在规定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左右;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本专科可在上述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4.高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生:每生每学年4000元。 5.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16000元。 6.校企合作办学:理、工、农、医、艺等5门学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10400元,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7门学科专业最高8800元。 7.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00-1500元,空调费每房间加400元,按人分摊。 8.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备注 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关联文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正)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关于调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教电〔2005〕33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等35所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5〕2528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教学点收费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838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财〔1996〕101号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367号
国家教委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 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的通知 教财〔1992〕42号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 鲁价费发〔2013〕93号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3〕136号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8〕98号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5〕46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10所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事项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19〕806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重新明确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0〕1085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国海洋大学等15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贯彻落实教育部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鲁教财字〔2020〕12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2〕734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2〕744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