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2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全面实现乡村教育现代化。2023年2月,市教体局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乡村教育振兴实验区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13号)等省文件精神,申报山东省首批乡村教育振兴实验区,6月,我市乡村教育振兴实验区成功入围,7月,李飞副市长到济南进行现场答辩,9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乡村教育振兴实验区之一。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各市共性改革任务进行季度模拟评价的通知》(鲁教改处函〔2023〕19号)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组织对市县两级政府或本级政府同意出台的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评价赋分。结合我市乡村教育实际情况,经认真全面论证,制定了《青州市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关于对各市共性改革任务进行季度模拟评价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教育振兴和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山东省振兴乡村教育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模式。
四、重要举措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个方面。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青州样板”奋斗目标,将教育融入乡村振兴整体战略进行统筹规划,坚持乡村振兴教育先行,突出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目标是“十四五”末,实现乡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规划布局优化、办学条件优良、教师素质优秀、校园环境优美、教育水平优质,群众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乡村教育服务引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城乡一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
(二)主要任务。青州市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拟定了5项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乡村学校布局优化及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乡村学校教育团队建设工程、乡村学校育人环境提升工程、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乡村学校学生关心关爱暖心工程。
(三)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党对乡村教育的全面领导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过程调度。建立教体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按时推进各项任务。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单位: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536-3235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