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中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如何规定的?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推动河湖“清四乱”,维护河湖良好生态环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治理,实施弥河流域总氮管控,推动河湖水质稳步提升,到2025年,全市湿地面积不减少。
二、未来将如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全市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基本做到镇级全覆盖,进一步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促进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收益稳步增长。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新业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试点,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方案对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完善就业支持体系,每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9800人以上,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新建中小学1所(顺兴路学校),满足周边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到2025年,完成1所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
政策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单位:青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36-503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