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史洪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直管企业优秀青年人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和对我市人社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立足人才安居政策和基层群众实际,提出统筹考虑青州的双管企业情况,建议员工享受购房补贴,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就业创业提供良好条件,对于打开我市人才引进工作新局面有非常积极的作用。我市一直致力于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安居服务。我单位会配合市里部门指示,积极落实人才购房补贴申领工作,加强与企业的联络,吸引人才落户青州。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青州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建发〔2021〕31号)文件规定:符合保障范围的各类人才2020年6月8日后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以下购房补贴: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毕业时已取得预备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二)受理情况
从去年截至目前已完成青州市企业就业毕业生包括硕士生8人、本科生47人、大专生8人、高级工1人的人才购房补贴的初审、受理、人才基本情况、拟发放资金公示工作,总人数64名,共计申请资金427万元,目前已发放资金257万元。
实施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是做好我市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非常重视人大代表提到的建议,目前执行文件均参照潍坊文件要求,上级部门还未出台直管企业人才补贴的新政策。我们将积极反馈直管企业人才补贴享受问题,待新文件出台后会紧跟步伐推动和完善人才安居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青企业就业、创业。
真诚感谢人大代表对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再提宝贵建议!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