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文件规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经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现将青州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单位(第二批)及金额(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36--3889685
办公地址: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就业人才中心失业科窗口
附件:青州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单位(第二批)公示表
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