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905505603464781824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5-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九鼎莲花山市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九鼎莲花山市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1905505603464781824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5-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九鼎莲花山市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九鼎莲花山市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九鼎莲花山市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5-03-26

青发改〔2025〕29号

市民政局: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民〔2023〕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35号)等规定,按照成本测算情况,参照潍坊市公益性公墓价格,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九鼎莲花山市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

小卧碑7900元/个,壁葬3500元/个。以上价格含20年维护管理费、首次刻碑费用及落墓(开穴、安放、封穴施工及材料)服务收费。

(二)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

公墓(小卧碑、壁葬)墓位使用满20年后,用户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可收取维护管理费,维护管理费最高收费标准为:200元/个·年。具体收费标准、收(缴)费方式由公墓经营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并签订由民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服务合同(协议)。维护管理费续交可按1年、5年、10年收取,一次性收费不超过20年。

二、相关事项

我市范围内的弃婴、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无名尸、遗体捐献者免费安葬。我市范围内特困对象和低保对象去世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益性公墓安葬的,享受20%减免。

三、有关要求

公墓经营单位要将相关收费标准在显著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通知自2025年3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25日。

 

 

青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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