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青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经费收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州市统计局联系(地址:青州市政府二楼231统计局工业科,电话:3822743)
一、概述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作用的必然要求。2017年,青州市统计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通过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与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组织全局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市统计局在信息工作机构建设上,指定专人负责,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微机室负责全局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维护更新青州统计信息网及政府门户网站有关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微机室还负责统计动态信息的编辑发布,制定和完善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局综合科负责统一发布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和公众检索查阅、咨询、申请公开服务。
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办公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进一步规范统计信息对外服务窗口,我局在青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潍坊市统计信息网以及民生在线及时公开和发布有关统计信息,并有专人维护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供社会公众方便查阅咨询各种统计信息资料。
(二)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2017年,我局进一步修订更新了青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执法等8个大类19个小类;规定了主动公开时限。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青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潍坊市统计信息网、青州电视台、《统计月报》《青州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方式和渠道公开。同时指南还确定了申请公开办法和投诉电话,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指南也作了明确的归类。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市统计局完善了《统计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制度》《青州市统计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等制度,以确保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一)2017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不同渠道公开相同信息记1条)。其中,通过潍坊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132条;通过青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6条,通过“青州统计”微博公开信息14条,通过“青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2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统计动态、调查报告、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等相关内容。
(二)通过《青州统计月报》《青州统计公报》等印刷品,公布2017年“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月报”11次,“统计公报”1次。
(三)出版了《青州统计年鉴2017年度》资料书。
三、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一)2017年,市统计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2017年市统计局在“民生在线”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数1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7年,青州市统计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需要公开。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7年,青州市统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青州市统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青州市统计局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青州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与本部门岗位混编,共同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九、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青州市统计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7年,青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8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青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青州市统计信息网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青州市统计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