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县域统筹的事业单位岗位使用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核准、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二、工作程序
(一)科学规范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应根据编制部门确定的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单位性质、工作需要、人员结构特点和编制数量等因素,确定事业单位是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还是工勤岗位为主体,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设置程序及管理权限等政策规定,主体岗位以外的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以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组织、编制部门确定的事业单位的规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暂无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参照相近行业的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无相近行业指导标准的按照省里统一提出的控制目标进行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但必须保持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合理比例,不得全部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经批准,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广泛听取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按程序报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一经核准,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别、等级间的岗位不得相互挪用。事业单位的功能任务、机构编制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适时进行调整。
(二)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事业单位要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聘任实施工作方案。岗位聘任实施工作方案须经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公示。事业单位组织岗位聘用时,应严格执行竞聘上岗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都应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7号)等有关规定,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实行竞聘上岗。竞聘上岗要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按照规范的程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聘用。具备事业单位岗位要求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竞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或参评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用到高一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聘用在该层次的最低岗位等级。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三)妥善处理岗位兼职聘任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兼职。经批准兼职的,按为主的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为主岗位的工资待遇。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管理岗位人员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确定其兼职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在实施工作中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给予处分。
(二)加强纪律监督,严格执行政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做好竞聘上岗和考核管理等工作。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聘用有关政策规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坚持公开公示制度。要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规范填报,确保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联系,切实按时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调整工作。
四、上报材料
为切实做好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调整工作,与职称评聘工作搞好衔接,需各单位上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具体情况两大类材料。所需样表可到中国·青州网站的政务公开版块市人社局专栏下载,并严格按照附件2中规定的时间安排上报材料,联系电话:3822717。未按照要求对岗位进行设置核准的,将不予职称聘任备案、不予推荐申报2019年度职称评审。
附件: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