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
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国务院关于编制2020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9]27号)提出,切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是相对重点支出、刚性支出而言的。重点支出、刚性支出包括:一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支出;二是地方政府债券付息相关支出;三是国家和省、市统一规定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的民生支出;四是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已明确必须由政府承担的据实结算支出;五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要求所需支出。
按照财预【2017】137 号文件要求,一般性支出压减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包括: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 30204“手续费”、30218 “专用材料费”、30225“专用燃料费”、30228“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和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2“办公设备购置”、31013“公务用车购置”、 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包含本年预算和上年结转)。
二、出台目的
2020年,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收定支”,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要真正把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要求体现到日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各个环节。要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市2020年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
三、重要举措
(一)严格落实压减政策。
(二)严格控制新增支出。
(三)保障重点刚性支出。
(四)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拨付。
(五)努力实现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