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30508X/2021-96624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内容概述: 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索 引 号:

00430508X/2021-96624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内容概述:

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日期:2024-11-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 号)、《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132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以下事项时,可邀请市民代表列席会议:

(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养老、环保等方面的重大民生工程;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的制定或调整,以及涉及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行政审批、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土地使用等重要涉企政策;

(四)应当邀请市民代表列席会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具体人数根据会议需要确定。一般可安排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市民代表2名。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也可邀请具有相应专业职称且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作为市民代表列席。

第四条 议题提报单位在申报议题时,应根据议题内容提出邀请市民代表的初步意见,依次报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同志、分管副市长同意,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公开征集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人选,建市民代表实行动态

      第六条 市民代表备如条件

    (一)年18周岁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民主政治权利的青州市常住居民或在青州市工作、学、生一年以的市外户籍人员;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为人公道正派,有一定的基础能客观反映基层单位和众的意见、建议;

    (三)关支持青州经社会发,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的参政议政情,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能按时列席会议。

      第七条 邀请的列席人员有以下权利:

     (一)会前就有关议题的决策内容、背景、依据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咨询

    (二)讨论相关议题时,应会议主持人邀请对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

    (三)对会议议题或对有关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也可通过头或形式在会或会后市政府办公室反映,市民代表提出的合化建议应予采纳

    (四)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办进行监督。

      第八条 邀请的列席人员应行以下务:

    (一)时列席会议,出具列席证件签到手续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确因特殊况不能到会的,前告知市政府办公室;

    (二)行会议予的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地发表意见,发时应直主题、言简

    (三)积极向所在单位、社区众等宣传会议决定和部,支持和监督有关单位、人员贯彻执行会议决定;

    (四)遵守会议保规定,经批准不得擅自录音录像相;会议讨论过程和决定的重要事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定或已经决定但尚需保的事项,不得外泄露。会议结后,应会议印发的内部资料交回市政府办公室。

       第九条 邀请市民代表列席会议的组织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合。市政府常务会议议程和时确定后,市政府办公室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协助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其他市民代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代表中选在会议12 天预告会议时和会议议题,以便其做好参会准备

       第十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办公室《青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列席》、相关议题材料、参会意事项等发市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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