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人才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单位、科室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讨,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人才购房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青州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建发〔2021〕31号)文件规定:符合保障范围的各类人才2020年6月8日后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以下购房补贴: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毕业时已取得预备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截至目前我市已为18家单位,26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7人、本科生16人、专科生3人,共计188万元。
二、大学生生活科研补助
根据《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潍人才办字〔2018〕5号)规定:201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
2021年我市受理大学生生活科研补助1012人,共计593.4万元;2022年截至目前受理581人,108.95万元。
三、青年见习补贴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部门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文件精神,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青年以及毕业前3个月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2021年我市为8家见习基地发放青年见习补贴,共计41.5万元,服务180余名见习人员;2022年截至目前仍在受理审核中。
2022年继续积极推进“政策找人”工作,组织人才政策宣讲团走进邵庄镇园区,创建企业联系群,提供政策线上咨询和解答服务,使企业更加准确、全面地“吃透”人才相关政策。帮助就业创业政策进企业和高校,做到应发尽发,给予帮扶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不断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和费用,助推企业更大的发展。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