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
本委已依法受理你与山东英科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双倍工资、经济补偿争议案,现已裁决结案。因直接、邮寄送达等均无法送达给你,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劳人仲案字〔2022〕第390号仲裁裁决书。本委依法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接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