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州分中心获悉,为降低贷款成本、增强还款灵活性、提升购房品质,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异地购房提取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政策灵活性和适应性。
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州分中心业务科副科长宋松燕介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6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的,在上述基础上各提高10万元。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还规定,职工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购房地应为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工作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切实帮助缴存职工减轻经济负担,提高支付能力。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州分中心业务科科长刘振江表述,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拓宽公积金新政宣传覆盖面,扩大公积金政策知晓度,推动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公积金新政红利,切实提高缴存职工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