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住建局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通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等措施,全力推进经营性自建房跨部门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建立“存量+增量+转量”经营性自建房跨部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健全体系,快速推进跨部门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建设
一是高位推动。依托青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体化推进试点工作,先后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推进会议3次,磋商试点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形成市政府总抓、住建部门牵头、行业管理部门联动、镇街区组织实施的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高位推动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明确分工。拟定《青州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划定住建、应急、教体等16个市直部门和镇街区“责任田”,进一步明确部门和镇街区职责边界和工作目标。三是完善机制。建立起“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一周一督导,挂牌巡检工作一月一调度、对新增经营性自建房一季度一安排”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全链条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存量房屋巡检制度。制定《经营性自建房定期巡检实施细则》,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各镇街对管辖领域内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建立定期巡检工作机制,对全市13125座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状况,包括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开展“月巡检、年体检”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处理措施。二是建立增量房屋严控机制。研发“青州市自建房建设安全监管平台”,建立自建房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员制度、服务协议制度、开工报告制度等6项制度,逐项建立信息员、服务协议、开工报告等5套台账,实现自建房屋“一房一档一责”,补齐自建房规划质量安全监管短板,目前全市新建323座自建房全部纳入监管平台进行安全监管。三是建立转量房屋动态复核机制。强化部门监管,联合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对自建房转经营性用途的,需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之前,依法依据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联合教体局、消防大队、卫健局,要求在办理幼儿园、消防合格证、食品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时,需同时提供经营性房屋的合法合规等证明材料。
三、创新机制,健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创新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建成全省首家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学院,聘请省内外行业专家、院校名师,组建184人培训团队,采用“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相结合模式,围绕乡村建设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农房抗震设防技术等重点,免费对乡村建设工匠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造师”,从源头提升农房建设水平。目前已培训1000余人次,发放培训合格证书900余份。二是补齐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短板。由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对新增经营性用户定期进行数据共享,各镇街根据共享数据,在各行业部门指导下,利用我市自行研发的小程序对新增经营性自建房,严格按照省经营性用房排查整治规范,开展房屋安全复核工作,确保新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目前新增加315座转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核验已全部完成。三是建立常态长效管理体系。优化自建房屋建设审批制度,印发《青州市自建房屋工程规划审批与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试行)》,明确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城中村自建房、国有土地上自建房的规划审批程序,详细界定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自建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管理要求,规范自建房屋建设审批行为,严控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