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青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青州”(www.qingzhou.gov.cn“政务公开”专栏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青州市水利局联系(地址:青州市凤凰山路南苑大厦11,电话:0536-322139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主要涵盖了机构职能、财务预决算、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情况以及农村供水水质、河湖长制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通过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水利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件。2021年下降5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建立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对于公开的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先经供稿科室审查后上报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送办公室,办公室再进行最终审查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公开形式,2022年,我单位在微信公众号“青州河长制”上发布信息142条,在报社、电视台和水利各大网站上发布水利信息70条,通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水利工作。

)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情况

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列入全年工作任务考核目标,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发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社会评议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了社会评议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3、责任追究情况

我单位根据政府办公室要求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下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严重影响工作的进行全单位通报问责。

4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分工变化及时做出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审核、保密审查、发布和统计等工作。

5培训开展情况

适时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培训,确保一年两次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统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双管齐下,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尽公,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实效性不强,没有在信息形成5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政务公开信息距上级部门要求还有差距,信息数量不够多,内容不够丰富。

(三)整改措施

一是及时公开工作中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高效。二是进一优化政务信息内容,利用好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十五次会议结束后,水利局共接到人大建议1份、政协提案1份。成立了专项建议提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议提案的理工作。办结、回复、满意率均为100%,并及时按照要求将答复意见在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

2022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青州市水利局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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