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领补贴单位:
青州市2024年第四期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于11月25日前通过“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项,按照网站提示办理步骤提交补贴申请,网站补贴申请通过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基层就业平台科,逾期将顺延至下一批次办理,下次办理时间以青州市政府官网人社局栏目通知的时间为准。为方便企业办理手续,请已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关注青州市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微信群,及时获知办理时间。未加群的企业请联系下方咨询电话获取进群方式。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流程
1.确定是否为小微企业:请首次申领补贴的单位到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官网查询,确定企业是否为小微企业。
2.确定符合条件人员:提供招用人员毕业证书确定招用人员是否符合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条件,并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办理人员校验工作。
3.提交补贴申领材料:向工商注册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应补贴材料。
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变更。
四、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应加盖企业(单位)业务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标注“与原件一致”:
1.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复印件;
4.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5.《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
6. 收款收据(盖财务公章)。
申报地址:青州市东城大厦20楼2008。
咨询电话:0536-3262913
附件:《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
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