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到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部署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机构简介14条,政策文件10条,政策解读1条,部门财政预决算6条,行政执法公示15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通知公告公示6条,业务信息及其他类信息60,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模版创新建立依申请公开沟通协调交办制法律顾问审核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较上年度增加1,答复办结率100%,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依据各项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信息审核把关,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机构简介等相关信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和清理结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准确、有效、完整。

4.平台建设方面。主要依托青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作用,利用各类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推送各类法治信息和群众关切的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对“中国·青州”网站和“法治青州”公众号安排专人进行监管和运维,拓宽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确保司法行政公开工作高质高效。

5.监督保障方面。市司法局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专班,在局办公室安排1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对信息公开进行管理监督,并将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信息审核,分管领导进行把关,确保涉密涉敏信息不公开。2024年,市司法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研究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组织政务公开培训3次,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提高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并及时公示;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完全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二要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全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吸收采纳情况100%

(三)创新实践情况

市司法局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并学习其他司法局创新实践做法,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整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做到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丰富、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知晓率,强化了公众指导监督,确保司法行政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青州市司法局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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